一、考生凭考试证提前20分钟进入考场参加考试,无考试证一律不得参加考试。 二、考生必须按座位图就坐,入座后及时清理座位及周围,并将携带的书籍等物品以及座位及周围原有物品放到讲台前或指定位置。 三、考生考前应将所在及周围座位上的字迹擦拭干净,无法擦掉的,及时告知监考教师,由监考教师进行调整座位等处理。 四、考生应当自备各种考试用具,考试时不允许私自借用考试用具。 五、不允许携带手机或具有记忆存储功能的电子字典等电子产品。 六、不允许携带、使用草稿纸等考试规定以外的纸张。 七、考生拿到试卷后仔细检查试卷是否缺损,认真核对考试内容是否相符。考生答题前需用蓝、黑墨水的钢笔(签字笔或蓝、黑墨水的油笔)在试卷(答题卡)指定位置写清姓名、班级学号等。凡漏填或字迹模糊潦草不清、无法辨认的或在试卷密封线以外填写姓名、班级学号的,或写有与答题内容无关的语句及做其他标记的,试卷一律作废。 八、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开考30分钟后,经监考教师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 九、考生答题一律用黑色、蓝色墨水的钢笔或圆珠笔书写。不允许使用红色笔、铅笔答题或在一份试卷上使用两种笔迹答题。 十、不允许使用修正液(带)或透明胶带修正错误。 十一、把答案书写在装订线内或非答题纸上的一律无效。 十二、考生在考场内应保持安静,不准左顾右盼、交头接耳、打手势、做暗号;不准有偷看、传递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纸、答题卡以及抄袭或让他人抄袭等行为。 十三、考生在答卷过程中遇到字迹不清、卷面缺损、污染等问题,需先举手请示,经监考教师允许后,方可提问。但涉及对试题如何理解的有关内容时,监考教师不予解答。 十四、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必须立即停止答卷,待监考教师将所有考生试卷等收完后方可起立,依次离开考场。不准将答题卡、试卷、试题纸带走。提前交卷的考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以免影响其他考生答卷。 十五、违反考生守则按考试违纪等处理,具体处理办法详见《大连工业大学学生考试违纪作弊处理实施细则(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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